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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1.非寿险之诉讼时效;  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海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2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 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3.海上保险的诉讼时效。  海上保险是以海上危险或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而成立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其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一、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三、《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一年”,第75条和104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时效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另外,《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可见,《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一般都规定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生时开始计算。  一、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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